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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建筑防水材料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国税发[2006]18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4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建筑防水材料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8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6年7月13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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