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河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八个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 效 性】 冀政办[2003]1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河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八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已经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继续由各牵头部门负责,作为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常抓不懈,并注意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坚持既要治标,更要治本的原则,使各项整治工作逐步规范化、法制化。

    检验今年各专项整治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标准是:能否快速有效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治非典药品器械的违法行为,在极短时间内基本杜绝制售假冒伪劣防治非典药品器械的违法活动,使防治非典药品器械安全有效;防治非典药品、相关用品及主要食品的价格是否稳定,供应是否充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使市场秩序更加稳定;大案要案得到快速查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惩治;有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舆论监督和警示作用进一步加强;各有关部门责任明确,建立起良好的执法机制,提高依法办案水平;八项专项整治方面的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

    对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的地区和单位,由监察部门依据目标责任制追究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严肃查处公务人员参与、包庇、纵容和支持各种违法活动的失职、渎职行为。

    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督促检查,及时汇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三年六月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