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国税函[2007]9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1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直属税务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顺义区国家税务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税函[2006]94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7年2月25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