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京地税营[2006]28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06 | 【文 号】 | 北京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10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文件规定有关内容,组织相关工作部门及所属干部认真学习研究。市局将于近期部署交通运输业(公路、内河运输部分)营业税纳税申报管理办法规范工作以及国标税控收款机更新工作,请各局结合此项工作,一并贯彻执行总局文件。
二○○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