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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地税营[2006]28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10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文件规定有关内容,组织相关工作部门及所属干部认真学习研究。市局将于近期部署交通运输业(公路、内河运输部分)营业税纳税申报管理办法规范工作以及国标税控收款机更新工作,请各局结合此项工作,一并贯彻执行总局文件。

二○○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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