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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09年评价结果的公告

【时 效 性】 2009年第1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7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53号令),委托中介评估机构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了评价,现将2009年评价结果予以公告。

评价结果:海尔集团公司等11家企业技术中心得分在90分及以上,评为优秀;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等552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在60分(含60分)至90分之间,评为合格;哈尔滨第一工具制造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评价为不合格。中国南车集团株洲车辆厂等6家企业技术中心未上报评价材料。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对于评价得分在65分至60分之间的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与警告。对评价不合格的及未上报评价材料的企业技术中心将撤消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具体名单另行公告。

同时,为引导企业加大研究开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现将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2008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前100名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前50名企业的名单,也一并予以公告。

 

附件一、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09年评价结果

     二、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前100名企业

     三、发明专利拥有量前50名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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