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豫国税发[2009]13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河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商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经营主体和市场开具使用《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商务厅决定自2009年5月18日起启用新版“二手车发票网络开票系统”,系统登陆地址:http://escfp.12366.ha.cn;同时原“二手车发票开票系统”停止使用。为保证数据安全,维护二手车经营主体和市场的权益,避免企业用户被非法盗用,各地二手车经营主体和市场要采取必要的数据安全措施。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