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粤财法[2007]2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09 | 【文 号】 | 广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悠局关于核定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00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