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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四川华蓥山广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时 效 性】 川国税函[2004]22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2 【文  号】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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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广安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四川华蓥山广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广市国税发[2004]104号,以下简称《请示》)收悉。经审查,《请示》中提及的“井下煤生产系统综采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符合标准,准予其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其应纳年度的具体抵免金额,经由广安市国家税务局审查核实后,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抄送:四川华蓥山广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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