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格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

【时 效 性】 琼地税函[2005]23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格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