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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版进口、出口许可证证书)

【时 效 性】 [大] [中] [小] [打印] 商务部、海关总署2006年第108号公告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海关法规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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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06年 第108号

    根据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书管理的有关规定,2007年将启用新版进口、出口许可证证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证书与旧版证书的区别
   (一)进口许可证证书
   新版进口许可证证书除第一联(正本)颜色变更为宝石红外,证书格式、内容、联数和另三联颜色均保持不变。
   (二)出口许可证证书
   新版出口许可证证书除第一联(正本)颜色变更为暖红外,证书格式、内容、联数和另三联颜色均保持不变。
   二、新版许可证证书启用时间
   从2007年1月1日起,各发证机构签发进、出口许可证启用2007年版许可证书。2006年度签发的2003版出口许可证在2007年2月28日前有效;2006年度签发的2003版进口许可证在年3月31日前有效。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证样)第一联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证样)第一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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