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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税局 中华人民兵和国长沙海关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对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实行退税的...

【时 效 性】 湘财税字[1999]2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湖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州财政局、国税局,岳阳、衡阳、常德海关: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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