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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税局 中华人民兵和国长沙海关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对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实行退税的...
【时 效 性】
湘财税字[1999]2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湖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州财政局、国税局,岳阳、衡阳、常德海关: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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