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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国家统配煤矿职工住宅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

【时 效 性】 国税函发[1992]27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1992年起至1995年底止,对国家统配煤矿建设职工住宅给予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照顾。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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