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琼国税发[2005]18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22 | 【文 号】 | 海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5〕47号)要求,现将我省2005年8月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车型的计税价格统一如下(见附件),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相应的计税价格之前,请依照省局暂定的统一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附件:海南省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车型暂定计税价格表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