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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国税发[2002]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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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自2001年4月份全国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国税系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整顿和规范水手秩序专项政治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截止2001年12月20日,全省国税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涉税违法案件27727件,查补税款和罚款67327件,已入库税款和罚款49350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涉税案件763件,其中:逮捕224人,刑事拘留198人,取保候审131人,已判刑128人;全省暴光重大税务违法案件777件。对涉税犯罪分子的偷税行为进行了坚决有力的打击,净化另外我省的税收环境,促进了全省良好税收秩序的建立。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性的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开展,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工业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国税发[2001]12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在下一步的专项整顿工作中,各地要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仍以查处涉税大要案为重点,对已查处的税务大要案尽快抓紧结案;对达到移送标准的涉税案件,要按照法律程序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使涉税犯罪分子受到严厉惩治。

    二是要大力开展各类大型专业市场的税收专项检查,集中清理专业市场中的漏征漏管户,查处各种税收违法行为。并于2002年1月15日前将2001年4月份以来对专业市场税收检查总结报省局稽查局和征管处。

    三是要以查促管,通过检查完善相应的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要大力整顿执法队伍,完善执法体制,将整顿税收秩序与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

    四是要继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各省侠辖市要再选择一些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涉税案件,通过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暴光,在社会上形成更加强大的打击声势,以进一步巩固扩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成果,促进我省良好税收秩序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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