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
首页
通知公告
常见问题
政策法规库
课程安排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库
>
其他法规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等4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豫国税发[2006]32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17
【文 号】
河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等4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二月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