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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深税发[2006]262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3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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