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