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发改企业[2007]77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O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