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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

【时 效 性】 黔财税[2005]1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17 【文  号】 贵州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州、地财政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四月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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