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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局关于黎巴嫩港口安全级别升至二级的通知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现接到黎巴嫩驻华大使馆转来声明,黎巴嫩主管当局决定从2006年9月5日起,将黎所有港口及商业配套设施的安全级别升至二级。望各单位周知,同时请将该信息通报辖区国际航运公司。

    海事局船舶处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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