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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办税服务承诺》的通知

【时 效 性】 东地税发[2004]10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办税服务承诺]的通知》(粤地税发[2004]159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办税服务承诺》(以下简称《服务承诺》)对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建设“务实、便民、清廉”服务型地税机关具有重要意义,各税务分局要广泛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做到公开承诺、公开监督。

    二、《服务承诺》由市局在网站公布,并统一组织印制,各税务分局要在办税服务大厅张贴(挂)。

    三、《服务承诺》第二条 “政务承诺”中“六公开”的具体内容,由市局在网站公布,并在各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设置的电子触摸屏上供纳税人查阅。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办税服务承诺》的通知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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