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局、各分局:
现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用2002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珠劳社[2003]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向参保单位、个人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