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时 效 性】 闽财税〔2014〕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0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福建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公布2013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

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通知》(闽财税〔201231)的有关规定,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2013年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对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

 

附件:2013年经福建省级财税部门确认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2014117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