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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

【时 效 性】 宁地税发[2001]3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宁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有关县国家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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