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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8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鲁国税函 [2008] 5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1 【文  号】 山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根据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的有关规定,总局编制了2008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现下发各地使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版本号20080201A)放置在省局服务器centre进出口处省局工作部署栏2008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并进行退税率文库升级。同时,各地要及时将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使用。

    二、对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上报省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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