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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

【时 效 性】 京建物[2006]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北 京 市 审 计 局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为加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维修、使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了《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二ΟΟ六年二月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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