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同意省卫生厅、中医药局《关于加快发展中医药的意见》,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发〔2003〕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