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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明确小农具税目注释范围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税政一[1994]9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0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上海市税务局直属分局、各区税务分局、各县税务局、浦东新区财税局:

    近接有些地区反映,要求明确铁塔等农具是否属于小农具税目注释范围。经研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小农具范围未作补充注释前暂将铁塔、农业铁锹、农用铁制等刀归属在小农具的范围中。

    本通知自一九九四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五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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