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桂税发[1993]31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广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市、县税务局、计委: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国税发[1993]40号)《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商业、物资供销类税目注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为了使低档饮食服务网点的标准及规模易于掌握,对项目投资在五十万元(含五十万元)以下同时每千方米造价在三百五十元(含三百五十元)以下的,要暂定为低档饮食服务网点享受5%税率,一般性质的商业网点,如符合上述标准的,可比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