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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二OO三年度福建省优秀新产品奖的通知

【时 效 性】 闽地税发[2004]18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福建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二OO三年度福建省优秀新产品奖的通知》(闽政文[2004]219号)转发给你们。据了解,优秀新产品奖励的评选标准,一是技术上要达到某种等级,如一等奖的技术标准要达到国际先进;二是新产品对国家的贡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省政府颁发的技术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获奖者取得的单位、组织或个人颁发的其他配套奖励(现金、实物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特此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二OO三年度福建省优秀新产品奖的通知(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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