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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东三洋“GD―SANYO”空调器销往省外免办出省“准运证”的通知

【时 效 性】 [1993]物机字3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工商法规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资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根据物资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放八种进口机电商品准运证的通知》([1989]物机字256号)的精神,现就广东三洋冷气机有限公司生产的“GD--SANYO”的空调器销往省外免办出省“准运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广东三洋冷气机有限公司生产的SA--165SE4、SA--125SE4、SA--92S4、SA--72S4、SAP--KC95GH型空调器,大部分零部件已采用国产件,国产化比率为90%,整机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并在机身外壳上印有“GD--SANYO”字样的永久性标志。上述五种型号的产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免办出省“准运证”。

    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4年第17号,公布《商务部关于废止第二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41015)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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