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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国税函[2008]1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省局机关服务中心: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国税函[2007]129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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