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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豫国税函[2007]40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河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培训中心,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国家税务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7〕1087号)转发给你们,请参阅。

    二OO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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