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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的批复

【时 效 性】 渝府 〔2014〕 2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4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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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委:

你委《关于批复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的请示》(渝交委文〔2014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按照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与铁路、机场、水运之间以及与周边省路网衔接的要求,到2030年,规划建成“三环十二射七联线”高速公路网,通车里程达到4000公里以上,省际通道达到28个。

三、坚持当期可承受、远期可持续的原则,重点推进以新增8条支线高速公路为主的路网建设,合理安排每年新增高速公路建设里程。

四、高速公路建设严禁采取固定回报方式建设,不得提高现有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五、你委要按照《规划》要求,认真做好高速公路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规划》的预期目标。

六、《规划》若需修改,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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