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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检发“四川移动通信公司发票”票样的通知

【时 效 性】 川地税函[2000]31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四川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四川移动通信公司将在全省开通“天府卡”用户缴费系统。经省移动公司申请,省局新增了“四川移动通信公司定额发票”[川地税IV[2000]/(217)],同时对原(215)号发票进行了修改。现将发票票样检发你们。

    两种发票的申印、发放、领购程序及手续仍按川地税发(1997)20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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