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川地税函[2000]31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四川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地、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四川移动通信公司将在全省开通“天府卡”用户缴费系统。经省移动公司申请,省局新增了“四川移动通信公司定额发票”[川地税IV[2000]/(217)],同时对原(215)号发票进行了修改。现将发票票样检发你们。
两种发票的申印、发放、领购程序及手续仍按川地税发(1997)20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