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英中贸易四十八集团广州办事处税收问题的批复

【时 效 性】 国税函[1998]44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英中贸易四十八集团广州办事处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粤国税发[1997]273号)收悉。英中贸易四十八集团广州办事处是英国海外贸易委员会所属英中贸易四十八集团在中国所设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其业务范围是为英国海外贸易委员会所属英中贸易四十八集团提供地域贸易咨询服务。关于该办事处是否可以享受免税待遇的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英中贸易四十八集团广州办事处已提交英国贸工部及英国国内税务局国际部出具的确认该办事处属非营利性质的证明,英中贸易四十八集团在广州等地设立的办事处如未从事我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业务活动,可予以免税。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