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 效 性】 湘国税函[2001]16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湖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现将总局《金税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1]45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几点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将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子系统、税务发行子系统移交各级信息中心,由各级信息中心负责日常运行、维护和保管,各级信息中心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各级要妥善保管好发行子系统的发行金税卡和授权IC卡,严防发生发行金税卡和授权IC卡丢失、被盗事件。

    三、各级信息中心都要按《通知》要求定岗定员,建立岗责体系和值班制度,从7月1日开始严格考核。

    四、各级要加强金税工程系统设备和网络运行管理,确保金税工程各系统正常运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