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渝办发 〔2012〕 29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4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重庆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1年,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圆满完成了201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考核任务,确保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按照《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考核暂行办法》(渝办发〔2004〕234号)要求,通过严格考核评比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综合考核先进单位(10个)
万州区人民政府、黔江区人民政府、渝中区人民政府、江北区人民政府、南岸区人民政府、巴南区人民政府、永川区人民政府、合川区人民政府、江津区人民政府、开县人民政府。
二、单项工作成绩突出单位(16个)
(一)扩面工作:北部新区管委会、北碚区人民政府;
(二)提高参缴率工作:忠县人民政府、云阳县人民政府;
(三)征收工作:长寿区人民政府、城口县人民政府;
(四)确保发放工作:渝北区人民政府、巫溪县人民政府;
(五)社区管理工作:垫江县人民政府、梁平县人民政府;
(六)信息化建设工作: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璧山县人民政府;
(七)基金管理工作:武隆县人民政府、丰都县人民政府;
(八)农民工参保工作:南川区人民政府、巫山县人民政府。
三、表扬单位(4个)
市社会保险局城乡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市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处、市审计局社会保障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