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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州市停车场定额发票印制问题的批复

【时 效 性】 闽地税函[2005]5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福建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州市自行车、摩托车停车场寄存费发票印制问题的请示》(榕地税发[2005]3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

    1、增设版面金额为叁角的《福建省**县(市)停车场定额发票》,行业代码为:7,发票种类代码为:084.

    2、版面金额在壹元(含壹元)以下的停车场定额发票,暂不使用防伪水纹纸印制。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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