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