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财税[2007]9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100108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委、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31号),我们联合制定了《江苏省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我省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在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时,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签署相关意见后报国家税务总局。
附件:1、《江苏省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3、江苏省享受税收优惠的创业投资企业名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