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2014年第1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6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65届会议分别以第MEPC.235(65)号决议和第MEPC.236(65)号决议通过了《防污公约》附则I国际防油污证书附件格式A和格式B的修正案和《防污公约》附则I规定的状况评估计划的修正案。
根据《防污公约》第16(2)(f)(iii)条和第16(2)(g)(ii)条的规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14年4月1日被视为默认接受,并将于2014年10月1日生效。
我国是《防污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现将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可登陆http://www.mot.gov.cn/zizhan/siju/guojisi/tongzhigonggao/下载),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