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陕政函[2005]137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陕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省国资委:
你委《关于设立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陕国资字〔2005〕102号)收悉。省政府同意设立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股份公司成立后,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省国资委及有关部门要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切实加强监管。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