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赣州市明基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时 效 性】 赣地税函[2005]23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江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赣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赣州市明基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赣市地税发[2005]58号)收悉。根据税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赣州市明基印刷包装有限公司2004年度应纳的房产税17220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1536.80元。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