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食药监械函[2006]7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1100 | |
【法规层次】 | 116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管理,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运行机制,我司组织有关单位起草了《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请到我局网站 "医疗器械司相关文件"中下载)。现请你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06年10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局标委会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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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