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2012年 第33号公告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07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2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热水器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2]27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推广目录(第二批)予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推广企业目录(第二批);
2、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推广目录(第二批,请到www.ndrc.gov.cn查阅、下载);
3、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推广销售网点目录(第二批,请到www.jienenghuimin.org查阅、下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