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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八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

【时 效 性】 国函[2012]18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1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第八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已经国务院审定,现予发布。

  风景名胜资源是中华民族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统一规划和管理风景名胜区,切实做好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有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
                    20121031

 

第八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
(共17处)

河北省

  太行大峡谷风景名胜区

  响堂山风景名胜区

  娲皇宫风景名胜区

山西省

  碛口风景名胜区

浙江省

  大红岩风景名胜区

福建省

  灵通山风景名胜区

  湄洲岛风景名胜区

江西省

  神农源风景名胜区

  大茅山风景名胜区

湖南省

  凤凰风景名胜区

  沩山风景名胜区

  炎帝陵风景名胜区

  白水洞风景名胜区

重庆市

  潭獐峡风景名胜区

西藏自治区

  土林-古格风景名胜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须弥山石窟风景名胜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罗布人村寨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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