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秦政办[2005]12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12 | 【文 号】 | 河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以及相关涉农科技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决定对我市贯彻科技进步法、推进科技兴农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请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按秦人常办[2005]37号文件要求做好迎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将汇报材料及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委,并送市政府办公室农业科一份(附带软盘)。
附件:秦皇岛市人大常委办公室关于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推进科技兴农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略)
二○○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