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发〔2003〕6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广大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光荣传统,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涌现出一大批杰出青年。为表彰先进,引导和激励全省青年奋发向上,省政府决定,授予邱海波等10位同志第三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
省政府希望,获得第三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进步,再立新功。省政府号召,全省广大青年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学习,掌握本领,敬业爱岗,刻苦工作,争创一流,争当先进,为富民强省,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作出贡献。
附件:第三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名单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发〔2003〕6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