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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审批23家连锁经营企业统一缴纳增值税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48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为促进连锁经营企业跨区域发展,进一步规范连锁经营企业税收管理。我市财税部门经实地调查、认真研究后,审核批准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北京高原印象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等23家跨区、县的连锁经营企业实行由总店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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